十大彩票网赌平台

29-top_img.png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 zfxxgk_nav_01.png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zfxxgk_nav_02.png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zfxxgk_nav_active_03.png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6c0da9d5debf6980.png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 6a2897436e3298e4.png 公开机构
    与联系方式
  • zfxxgk_nav_06.png 依申请公开
  • 【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6号 【办公电话】 0427-2828410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508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 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辽宁省范围内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下:

一、禁猎区为全省行政区域。

二、禁猎期自2024315日起至2029314 日止。

三、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 录》《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4315日起执行。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223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盘锦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427-2283372

dafa大发体育官方注册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