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彩票网赌平台

28-top_img.png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 zfxxgk_nav_01.png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zfxxgk_nav_02.png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zfxxgk_nav_active_03.png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6c0da9d5debf6980.png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 6a2897436e3298e4.png 公开机构
    与联系方式
  • zfxxgk_nav_06.png 依申请公开
  • 【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办公电话】 0427-2978005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关于调整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1059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做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职工医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盘锦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盘长护领发〔2021〕1号)精神,特制定《关于调整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结构及内容

《通知》对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

(一)长期护理保险缴费由按费率缴费调整为按定额缴费

明确了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为定额缴费,在职职工12元/人/月,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个人缴费各6元;灵活就业人员12元/人/月;退休人员为12元/人/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个人缴费各6元。个人缴费渠道保持不变。

原文:盘医保发〔2022〕15号《关于调整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盘锦市数据局 联系方式:0427-12345

浩博体育app登录登陆